?一、本續(xù)譜為湖南省江永縣松柏瑤族鄉(xiāng)富素村(廣西富川七都東澤房行第十八世祖壽富公支系)何氏宗譜。
二、本續(xù)譜世系上溯自榮科公(清)道光拾柒年(一八三七年),下限止公元二零二三年,凡歷約一八六年。
三、續(xù)修宗譜原則,以“敬宗收族,弘揚祖德,正本清源,理順脈絡,教育后代,耀國榮族”為宗旨??陀^公正紀述族情,力求思想性、科學性和資料性相統(tǒng)一,反映何氏宗族特色風貌。同時,對舊譜譜序原文照錄,對表述不準之處,予以改動,并作說明。
四、入譜范圍。
1、凡本族成員,不論男女,無論婚生或非婚生,均可入譜。
2、本族男性所娶女性,因參與本族繁衍入譜。
3、若本族成員收養(yǎng)異姓子女為后,并改為本姓方可入譜。
五、人物編寫。
1、成年男性,記載某公之子,以及本名,曾用名,出生年月日時,屬相,祖居地,遷居地,供職處所,配偶姓名(已故者載明卒于何年何月何是,享壽保年,安陵于何處。
2、男性配偶,記載姓名,出生年月日,生育兒子女兒。已故者卒于何年何月何時,享壽保年,安陵于何處。
3、成年女性,記載某公之女,姓名,曾用名,出生年月日,供職處所,配偶姓名。
六、傳記。
1、生不立傳。
2、凡舊譜和史籍有載的歷史先賢,當代已故族人,對本族有重要貢獻者,均予立傳。
3、凡歷代進士、舉人、貢生、當代行政職務科級以上、軍銜接官以上,以及具有高中級技術職稱等名人,無論男女列入名人錄。
七、文獻。
記載族人的著作、詩詞、書畫及概要。
八、術語書寫。
1、以男性己身為準,未婚者記為“聘”,已婚記為“配X姓XX”,續(xù)弦為“繼娶X姓XX”。
2、族中去世之人,年齡六十以上者記為“享壽XX”,未及者記“享年XX”;未滿七歲者記為“殤”。
3、生卒年月日未知者,記為“生卒末詳”。
九、紀年書寫。
1、舊譜涉及紀年、照譜不變,必要處加注公元紀年。
2、新譜涉及紀年,凡屬(清)宣統(tǒng)三年(一九一一)以前者,沿用朝代年號紀年法,以括號加注公元紀年;凡屬中華民國時期紀年,以民國某年為紀年,用括號加注公元紀年;凡屬中華人民共和國(一九四九年)以后紀年,以公元某年紀年。
3、本續(xù)譜使用規(guī)范化的文字和計量單位,數(shù)字代用漢字和阿拉伯數(shù)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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